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称,为控制玉米深加工过快发展,经国务院批准,暂停玉米深加工企业收购玉米增值税抵扣政策。
通知明确,自2011年4月20日起至6月30日,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玉米深加工生产除饲料产品之外的货物,不得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并计提进项税额。
近年来,我国玉米产量基本稳定,其中2006-2010年期间维持在1.51亿-1.53亿吨,而需求则呈逐年增加态势(2008年除外),且增幅保持4%-8%的较高水平。2010年国内消费量在1.62亿吨以上,连续4年近来,产区市场玉米购销活动积极,虽然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限制企业收购,但随着农户手中余粮减少,玉米收购仍困难,收购主体不断抬高价格,全国玉米价格涨势明显。4月初,市场均价在2110元/吨左右,月度涨幅60元/吨。
另据了解,财政部、国税总局昨日还下发通知,决定对中储粮总公司于2009年至2010年用于转储备和轮换以及履行政府承诺而组织的进口粮(油)继续执行2006年至2008年的相关进口税收政策,即: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,所纳税款由中央财政全额退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