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的《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提出,创新流通方式,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,其中包括探索发展生猪等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;鼓励龙头企业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,进行风险管理。
《意见》明确,为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,下一步,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,打造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、加工水平高、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大型龙头企业。龙头企业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建立现代企业制度。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、重组、收购、控股等方式,组建大型企业集团。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、发行债券、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,增强企业发展实力。积极有效利用外资,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前提下加强对外商投资的管理。
《意见》提出,大力发展订单农业。龙头企业要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,与农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,协商合理的收购价格,确定合同收购底价,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。同时,还要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有效对接。
《意见》还明确,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承担重要农产品收储业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