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,受食品行业发展水平、风险评估能力等因素制约,现行食品安全标准存在一些突出问题。比如,标准间既有交叉重复、又有脱节;个别重要标准或者重要指标缺失;食品产品安全标准通用性不强,部分标准指标欠缺风险评估依据等。食品安全标准的缺失,不仅引发公众的质疑之声,而且已经严重戕害了食品安全国标的公信力与执行力。清理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,是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水准、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必要之举。
师范学院有句名言,叫做“学高为师,身正为范”,对于即将构建的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”,这话也是非常妥帖:一者,食品安全新国标体系要“学高”,将标准体系放在专业化、前瞻化、国际化的视角考量。而要做到这一点,必须要开门立“标”,集纳民智、悉听民意,要坚持独立的专业标准,更要广开言路、以公开透明的姿态完善标准的内涵与外延。如果说预算法修正案征集到的33万民意表达的是公众对政府收钱花钱的关切,那么,不难想见,必有更为“爆棚”的民意关注食品安全旧规的梳理与新规的确立。
二者,食品安全新国标体系还要“身正”,秉持客观中立的立场,矢志于捍卫公共利益,站在民生安危的高度从严立规,既不为个别龙头企业的声音所左右,更不能被少数行业协会的话语霸权所绑架。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一直屡受非议。2010年,由一些大型乳企参与起草制定的乳制品国家标准引起很大争议,并被冠上“乳企绑架国家标准”的恶名。要力戒“新规不如老规”的诡异,就要平衡好标准体系建立的“专家系统”,从制度设计的每个环节开始,让博弈在光明正大的平台上进行,去伪存真、激浊扬清,把部门利益、集团利益真正屏蔽在公平正义的标准体系之外。
三者,在国际分工越来越精细化的今天,标准的订立应该摒弃“国情化”的藉口,尽快与世界接轨。此前有数据称,我国食品安全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例仅为23%,如我国允许的“农残”量要高出美国数倍,有危害的“植物奶油”在我国没有强制性的限量标准,我国的原料奶每毫升含菌量200万个的标准得不到国际承认。标准争议的背后,一方面是标准自我降格,另一方面是标准的“内外有别”。要真正让新国标体系“学高”而“身正”并赢得国际市场的认可,防止“劣币驱逐良币”乱象上演,还须更宽广的视野与胸襟。
食品安全国标体系的构建既关乎每个人的饮食健康,也关乎国人的生存质量,乃至“中国制造”的国际市场份额。唯有在完善食品安全标准的过程中,突破部门立法的狭隘,充分吸纳民众的意见,更多地为消费者的权益着想,不屈服于企业利益,才能保障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、合理与公平,才能真正为食品消费建起一道牢固的安全之墙!